发布时间:2021-08-09
浙出集司发〔2021〕24号
关于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出版专业人员
副编审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1〕39号)要求,现就2021年度浙江省出版专业人员副编审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浙江省内经国家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图书、期刊(学报)、电子音像、数字等出版单位中,从事文字编辑、美术编辑、数字编辑、技术编辑工作并取得责任编辑证的人员和从事校对工作的人员;在报社和时政新闻类期刊社从事校对工作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须符合《浙江省出版专业人员副编审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基本条件》(以下简称《基本条件》)要求。
2.论著条件。送审的业务论文是指编辑出版专业的论文,学术论著是指有关编辑出版专业的专著。在满足《基本条件》要求的数量基础上,提交的业务论文须为任现职以来已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不包括内部期刊)和报纸上发表的文章,学术论(译)著须为任现职以来正式出版发行的出版专业专著。论文和论著的发表时间截至2021年7月31日。学位论文及任现职以前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专著均不予接收。
对申报人员在工作中撰写的专项调查报告、经济分析报告或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报告等(字数不少于3000字),可视同论文要求。但报告的真实性,须由申报人员本人和推荐单位提供诚信承诺。
3.其他条件。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再作为申报评审的必备条件,作为专家评审参考。
三、申报程序和形式
按照省人力社保厅要求,副编审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从2020年起统一实行网上申报,即通过个人申报、单位审核、中评委推荐等程序上报浙江省出版专业人员副编审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 可查询《基本条件》,下载附件表格,上传相关材料进行申报。申报人员须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
2.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或人力社保部门登录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材料接收、审核,审核机构要对申报人员的学历、工作业绩、获奖情况、学术成果等有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各单位对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和业绩材料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误后方可上报,公示情况在填写审核意见时录入管理服务平台。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账号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法人登录账号相同,需自行注册。具体申报办法、审核操作办法详见附件1、2。
操作使用问题可查看系统帮助中心的常见问题,如遇系统报错请填写常见问题下方的“系统报错在线反馈表单”。
四、纸质材料内容
在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在线填报的同时,还需提供以下纸质材料:
1.纸质送审材料清单1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用A4纸双面打印(通过管理服务平台在线填报后打印,并加盖各级管理部门公章)。
3.《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个人业务报告(装订在一起,一式40份)。填写内容与提交材料须一致。
4.继续教育证明(未在省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系统登记的需提供)。
5.任现职以来的能力与业绩材料的复印件(需附清单并装订成册,装订材料与提交内容顺序需一致,不得多填或漏填,否则不予接收),包括:
(1)获奖证书;
(2)论文、论著;
(3)有代表性的选题报告或有代表性的审读审稿意见;
(4)策划、责编的重要书籍的封面及其说明策划、责编人员的页面;
(5)本人策划、编校、管理等工作的经济效益情况材料;
(6)其他证明能力、业绩的有关材料,如证明论文水平和影响的转载情况、证明书籍社会影响的评论或畅销排行榜等(同一类型申报材料按照重要性高低排序;如业绩由多人合作取得的,须注明参与人数及申报人排名)。
属于期刊(学报)的申报人员,另附本人所编的本年度期刊(学报)原件2—3本。论文需复印发表该论文的报纸的版面或期刊的封面、目录,论著(含获奖图书)需复印封面、目录、版本记录页及本人所著部分。
6.破格申报出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需填报《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并在《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中明确注明符合哪几项破格条件。各单位要对破格申报人员的突出贡献和工作业绩进行认真审核,并经确认后,方可委托评审。
7.事业单位实行评聘结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申报人员须提供《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8.委托申报人员需提供厅局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委托评审函》。
五、其他要求
1.评审材料要真实规范,书写清晰,手续齐全。材料中的复印件必须每一页都复印完整、清楚,并须经各审核机构核对原件,签署“与原件相符”的字样,由验证人签名,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上报。个人业务报告应说明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和学术水平,并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在第一页右上方注明是否属实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有权不予受理。
2. 申报人员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业绩等相关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3.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存在相关违纪违法等行为的申报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并从评审次年起 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资格。
4.各单位在推荐时,必须对送审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评审范围和条件的,不应推荐上报。
5.各单位要对申报人员所获奖项的名称和等级进行审核。任现职以前的获奖情况不能作为本次评审的业绩。
6.对第二次及以上申报者,如没有新增加的业绩材料,不得申报。
7.评审材料请申报人员或所在单位自留底稿,除评审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外,其他材料不再寄还。
六、评审费用标准
根据浙价费(2002)229号文件规定,高级职务评审费每人280元,高级职务评审推荐费每人150元,线下缴费。
七、材料报送时间
网上个人申报时间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5日,所在单位推荐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请于规定时间前完成线上申报和审核,并将相关纸质送审材料报送省出版专业人员副编审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浙江j9九游会官网集团人事部)逾期将不予受理。个人申报后,管理服务平台强制用人单位进行5个工作日的信息公示,请预留足够申报时间。
联系人:孙珊珊
电话:0571—88909798
邮箱:276316797@qq.com
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40号出版大厦1418室
附件:1.申报人员网上申报方法
2.用人单位网上审核操作办法
3.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4.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
5.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6.委托评审函
浙江j9九游会官网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6日
附件1
申报人员网上申报办法
申报人员注册、填写、上传的所有内容必须真实规范。网上申报具体程序如下:
1.完善个人信息和业绩档案。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业绩档案,提交所在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开始申报。
2.职称评审申报。申报人员选择相应申报计划,点击“马上申报”,按要求提示认真填写申报信息。
3.证件照维护。系统自动采集申报人员二代身份证件照片,核对无误请确认并点击“下一步”,如默认照片拍摄时间较早、容貌变化较大的,根据提示上传白底证件照,格式应为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且小于1M,大于215*300(宽*高)像素,照片宽高比大于等于0.65且小于等于0.8。
4.个人承诺。申报人员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并作出承诺,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在线签署《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要求字迹清晰。
5.信息录入。按要求录入各项申报信息提交审核。其中“本人述职”栏目主要填写个人主要业绩内容。
6.提取业绩材料。按要求从个人业绩档案库中提取任现职以来的相关业绩内容,要求突出代表性,不宜过多过杂。
7.上传附件。根据实际情况上传相关附件。主要包括:《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适用于事业编制人员)、《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省外缴纳社保证明》(系统已自动提取的人员无需提供)。
申报人员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导出申请表公示版,在单位内部全信息公示后填写推荐意见完成资格审查。
8.报送评审表。在管理服务平台中导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A4纸打印),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盖章后,与其他纸质材料一起报送出版副编审资格评委会办公室。
9.详情可见浙江省新版专技人员职称系统操作视频(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nGmww09NRZZP6rF1Ud35fA)
附件2
用人单位网上审核操作办法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账号与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登陆账号相同,具体审核办法如下:
一、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网上审核操作办法
1.登录管理服务平台注册。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https://zcps.rlsbt.zj.gov.cn),点击“用人单位登录”——“法人登录”后,进行注册。(不推荐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2.授权审核。注册完成后,登录管理服务平台。首次登录用户,需下载打印用人单位委托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PDF扫描件,提交管理服务平台审核,审核通过会收到12333短信提示。
3.业绩档案审核。用人单位登录管理服务平台后,会显示需要审核的业绩档案资料和职称申报申请。点击“业绩档案审核”,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信息和相关业绩档案进行审核。点击“职称申报资格审查”,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信息进行审查。注意:申报人员的业绩档案未完成审核前,无法进行职称申报。
4.申报资料审核。单位逐条逐项对申报人员的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查,如发现资料提供不全,信息有误等,及时退回修改;审核无误后,点击“通过”按钮,并填写审核通过意见。并录入对申报人员的业绩公示情况和审查意见,提交主管部门审核。
二、审查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必须本着对申报人员负责、对单位负责的态度,认真及时对所在单位申报人员的基础信息、相关业绩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并将申报人员业绩材料以适当方式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在填写审核意见时录入系统。因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等产生的不利影响由个人和推荐单位负责。
附件3
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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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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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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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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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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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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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部门及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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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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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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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从事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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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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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校何专业毕(肄)业 获何学位及修业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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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及取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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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聘任职务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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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考核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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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破格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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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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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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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 续 教 育 完 成 情 况 |
起止时间 |
培训项目 |
组织单位 |
学习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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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完成的继续教育学时: 年至 年公需课程 学时,专业课程 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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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工 作 经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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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工 作 能 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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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理论水平(论文、论著及评著) |
论文(著)名称 |
发表时间 |
刊物或出版社名称 |
刊号及刊期 |
作者 排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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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情况 |
项目名称 |
项目来源 |
起止年月 |
金额(万元) |
本人承担角色及排名(如责任编辑第2位) |
是否 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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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专利情况 |
专利名称 |
类别 |
专利号 |
授权 年月 |
授权单位 |
本人排名 |
是否 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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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及取得荣誉等情况 |
获奖项目 |
奖项、荣誉名称和等级 |
授予单位 |
获奖时间 |
本人承担角色及排名(如责任编辑第2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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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工作业绩情况(限10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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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申 报年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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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次申报以来取得的新成果(非首次申报人员填写) |
论文 论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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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 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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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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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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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破格申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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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意 见 |
评审材料是否 经单位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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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有无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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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 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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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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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人力社保部门或主管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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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级评委会推荐意见 |
评委会总人数 |
出席人数 |
赞成票数 |
反对票数 |
弃权票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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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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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或省级厅局人事(职改)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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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统一使用A4纸打印;2.本表中的业绩、论文(著)、科研、获奖、专利等是指任现职务以来所取得的。
附件4
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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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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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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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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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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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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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年何校何 专 业 毕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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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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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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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格推荐何专业技术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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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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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格推荐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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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主管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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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厅、局、总公司)人事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5
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单位专业技术岗位 情况 |
单位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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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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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岗位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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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情况 |
等级 |
正高级 |
副高级 |
中级 |
初级及未定级 |
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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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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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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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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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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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竞聘结果 |
2021年我单位共推出 个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个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经考核竞聘,确定聘任的在编人员中 人已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直接办理聘任手续, 人目前不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同意推荐参加评审,并承诺在取得职务任职资格后,按规定及时聘任。拟聘任人员中不具有相应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名单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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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
聘任专业 技术职级 |
聘任 时间 |
在聘岗位 等级 |
推荐申报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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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或人 力社保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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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表格为事业单位推荐在编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填写。
附件6
委托评审函
浙江省出版专业人员副编审资格评审委员会:
我单位下属XXXXX(单位名称) XXXX同志,身份证号码:XXXXXX,符合出版专业人员副编审资格,请予评审,特此委托。
单位(公章)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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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j9九游会官网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 2021年8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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